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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疆农业科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积极向上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对业绩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与院所学科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引进对象及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等相关待遇按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根据高层次人才情况,经过综合评估,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具体标准按照《新疆农业科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组建科研团队,配备科研助手,聘期内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 (二)优秀人才。引进紧缺、急需学科专业,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或已经引进并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具体标准按照《新疆农业科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聘期内根据评估情况可以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 四、加入我们 本公告长期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或优秀科研人员均可投递简历。博士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投递《申报书》,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将电话通知。 (一)登录新疆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PDF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我院将在收到报名信息后及时予以回复,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工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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