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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某些业务时,会要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那么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要去哪里办理呢?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般是需要到户籍地所在街道的计生工作机构去办理,但是计生办公室只在工作日办公,考虑到时间和路程的情况,现在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已经可以在现居住的街道办理了。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上海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上海户籍的,女方非上海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 1、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人口 2、男方为本地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常住本地的 3、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原则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4、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二、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本 4、申请人免冠照片2张 5、申请人的上海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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