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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日,长沙人的朋友圈被一则消息刷了屏。 “长沙人才引进落户+缴纳一个月社保,即可获得购房资格!” 一时间长沙楼市沸腾了。 这都源于网上的一张截图。 有网友发来TA人才引进落户加上在缴社保的相关信息,立马就通过了购房资格预审。 这一“现身说法”的案例,引发了大家对于购房资格的诸多解读,最后得出了“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1个月社保即可拥有长沙购房资格”。 事实真是如此吗? 5月11日,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市长信箱对“人才引进是否能立即购房”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该回复称,自贸区通过大专文凭落的人才引进,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或落户满2年,可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这一官方回复也明确,自贸区人才引进仍需符合此前政策,此次关于“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1个月社保即可拥有长沙购房资格”系误读。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 【来源:潇湘晨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地址: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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