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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大利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今起申请… 重大利好 12月1日,新引进人才可申领租房和生活补贴终于开始受理申请,全流程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及发放,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记住! 是全流程实现网上申请 不要到现场去申请 (有没有很方便啊?) ◆◆◆ 关键是 ▼ 新引进人才可申领租房和生活补贴钱可不少啊! 快来瞅眼标准 ↓↓↓↓↓ 标准为 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 补贴一次性发放 两种申请方式 目前申请人可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申请: 一、是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 二、是通过手机方式申请:关注“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地址:登录系统。同时,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内还设置了专业的微信小编随时解答申请人员的各类咨询和问题。 根据2016年3月23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定于12月1日实施并开始受理申请。 A.一个日期一群人 2016年3月23日后经深圳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B.关于一些硬标 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深圳户籍、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C.关于年龄限制 同时在职人才还需满足“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的年龄条件。 D.关于一个期限 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均可向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区两级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再来看一眼标准吧 标准为 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 补贴一次性发放 已申请的如何补差? 在《实施办法》颁布之日前,从2016年3月23日起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已按《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新标准申请补发差额部分。 补发差额的申请方式为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无需前往受理窗口办理或重复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差额部分补贴将在2017年一季度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本文转自: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有什么疑问请和小编联系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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