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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引进人才激励措施 引进高层次人才有什么好政策? 高层次人才 根据高层次人才的不同层次,发放购房安家费补助和人才津贴。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人才分别给予购房安家费补助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50万元,人才津贴元/月、6000元/月、4000元/月、1500元/月。 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首次聘任时三年内可参照正科级(七级管理岗或专业技术七级岗)岗位的工资标准发放。 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方向、我县急需的科研攻关项目,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和创业经费。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什么好政策? 急需紧缺人才(一)可直接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二)住房待遇。1.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或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费补助15万元,60平方米人才公寓一套;2.引进的国家“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本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费补助10万元,60平方米人才公寓一套;3.引进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费补助10万元,60平方米人才公寓一套;4.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普通高校本科(二本以上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费补助8万元,购房补助12万元;5.以上引进人才到乡镇工作或医学规培生,另增加安家费补助5万元。(三)高学历人才激励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高校的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补贴。(四)县级引进人才津贴待遇。引进后,凡在我县工作的,可申领一档人才津贴500元/月、二档人才津贴800元/月、三档补贴1200元/月。(五)人才能力提升待遇。对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能力方面每提升一个档次的,将给予适当奖励。(六)职称评聘优先待遇。对引进人才在职称评审上实行绿色通道评审、优先推荐评审。(七)人才补贴待遇。对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首次聘任时三年内可参照副科级(八级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十级岗)岗位的工资标准发放。(八)科研支持待遇。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课题研究,安排一定的科研经费。(九)其他待遇。可帮助解决引进人才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和工作调动等问题。 具体详情,请到天柱县委人才办(县委组织部)了解 联系电话: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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