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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是日常工作中最常见的户口业务,也就是把户口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外一个地方。比较常见的户口迁移方式有购房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务工经商户口迁移、引进人才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动、转任迁移等等。近来,渝北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支队将分次对户口迁移流程进行详细介绍。今天,人口管理支队针对购房户口迁移进行了细致说明。 一、受理部门 户口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二、办理条件和程序 1.在本市城镇地区购买成套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迁来落户; 2.经产权人签字同意后,准予住房产权人的配偶以购房为由申请落户; 3.城镇地区成套住房是指具有申请人合法产权的国有土地性质的成套住房; 4.购房落户以产权人本人符合购房落户条件并申请落户为前置;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户口只能随监护人(直接抚养人)迁移落户; 5.共有产权住房,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只准予其中一个产权人以购房为由申请迁来落户。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含网上申请);审核、审批; 2.派出所窗口受理; 3.审核、审批; 4.办结。 四、所需材料 1.住房产权人书面申请书; 2.房屋权属证明(含房屋产权证、或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和抵押贷款合同); 3.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年满16周岁的《居民身份证》; 4.有随迁人员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 1.市内迁入的,当场办结; 2.市外迁入的,所领导审批,8个工作日内审结(不包括到本派出所外调查核实的时间)。 六、咨询电话 两路所:、双凤所:、双龙所:、洛碛所:、石船所:、龙兴所:、木耳所:、兴隆所:、茨竹所:、统景所:、龙山所:、回兴所:、王家所:、大盛所:、大湾所:、古路所:、悦来所:、玉峰山所:、新牌坊所:、宝圣湖所:、黄泥塝所:、仙桃所:、渝北分局:、市公安局: 【来源:平安渝北】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地址: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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