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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网」 问:小李近日工作十分不顺利,但又因未找到合适工作,担心裸辞会失业。朋友同他开玩笑,小李每个月都要缴纳失业保险金,辞职了找不到工作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金。朋友的说法对吗?辞职了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答:不是。根据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有具体的限制条件,如果需要申领则需要先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满足条件的才可以申领。 目前网上和线下都可以办理失业保险申领。线下即通过就近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办理,线上则可以通过上海人社“业务经办”→“失业保险服务”→“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随申办APP“我”的页面-“不见面办理”专栏,找到相关事项办理。 在随申办APP“我”的页面中,找到“不见面办理”专栏,找到相关事项,仔细查看办理须知,确认后点击“我已知晓,立即办理”。填写相关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提交”,也可以实现“零材料、零跑动”掌上办理业务。 申领时需要提供劳动手册、失业保险登记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身份证原件以及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等材料。 那么,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能够申领到多少失业保险金呢?目前,上海失业保险金按下列标准计发: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1895元/月;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1516元/月;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1240元/月。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因违法活动至死的不能领取。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两倍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以本市最低工资基数为标准,供养一人的,给付6个月;供养2个人的,给付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的,给付12个月。申领抚恤金时,须提供被供养人符合被供养条件的证明。 如果找到工作,不需要申领失业保险金了,则可以至申领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以及根据停止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提供的相应申办材料(具体可至失保窗口咨询)。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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