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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链家地产的高级经理马俊,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问题。 产证上增加名字就是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要求那么只有走买卖和赠与,下面我们分类来讨论: 1、买卖,这里买卖部分份额的 非夫妻的名字加减,相当于买卖,按份额缴个税、营业税及契税。 上海市的限购政策要求:外地家庭购房的限购政策: 在沪范围内家庭名下无任何住房且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纳满60个月的社保或税单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外地的社保截止日期要以网签为准,而且网签当月的不算。 这里你的社保不满足要求,所以这个方法行不通; 2、赠与,这里赠与是可以赠与部分份额的; 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间的赠与,非直系间的赠与需要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赠与份额的评估价×20%,受赠方缴纳) 注: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配偶、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这里的直系,非左边法律右边意义上定义的直系,这里仅仅是指在赠与过程中,上述直系亲属均可被税务认定为“直系”,从而可以免征20%的个人所得税。 你如果缴纳受赠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后,是可以把你名字上产证的。 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再次卖出是,房屋持有年限不可以追溯。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追问,也可直接联系我,电话同微信: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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