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第一、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第二、入户房地产有效权证《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证件只要出示其中一种就可以了。 第三、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第四、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 第五、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六、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第七、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指的是夫妻的《结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存在离异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第八、随迁子女需要提供出生凭证《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是在农村接生的没有这个明明可以提供相应的材料,但需要注意必须提供亲子鉴定。 第九、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第十、申请人在户籍地的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 第十一、还有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中一系是少数民族、华侨、残疾人等对应不同的身份就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是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号,以下简称办法)而制定的实施细则。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