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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准备申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我的中级职称不是在上海取得的,可以用吗? B: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市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持有中级职称(或国家二级职业资格)且与工作岗位对应,是居转户的基本条件之一,很多朋友在来上海之前就已经拿到了中级职称,他们的证书能不能用于居转户呢? 带你来看下相关政策是怎么要求的! 政策解读: 1、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的(指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可以用于申办居转户或居住证积分; 2、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本市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注意:这个是针对外地评审的职称,强调持上海居住证前,需要工作经历和职称评审地一致。如果上海工作,外地评审的职称,职称不能用于积分、落户。 3、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 注意:这个是针对以考代评的职业资格和技能证书,要用于积分、落户时,需要通过上海的复审。 居转户时提交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所以,外省市所获得的中级职称(或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是有条件在上海办理居转户和积分的哦 外省市职称(职业资格)如何复审呢? 外省市职称(职业资格)复审 (一)受理对象范围 对需要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及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人员,并持有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其授权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复核的个人。 (二)操作流程 1、申办人应携带下列材料至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申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业技能复核申请认定表》(加盖单位和受理点章一式四份) 2、证书验证 (1)对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可查询确认的证书信息,在证书验证真实有效后,办理个人职业技能复核申请手续,并交纳考务费。有关材料原件可当场退还申办人。 (2)对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不能查询确认的证书信息,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向申办人出具受理回执。证书检验真实有效后通知申办人办理个人技能复核手续。 3、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技能复核考试后,通知申办人领取《职业技能复核申请认定表》(两份)。 (三)技能复核费用 按本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收费标准收取。 (四)受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单位和个人业务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16:30, 周五9:00—11:30(双休日及国定假期除外) (五)办理时限 从复核鉴定付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办理完毕。 以上就是复审的整个流程啦,持外省市职称(或职业资格)的旁友也不用担心啦,只需要去完成复审,就可以继续申办居转户或者居住证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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