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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才还是非常重视的,今年开始,人才引进公示人数激增,也是一直以来政策最宽松的时候,那么我们先来看一下上海需要什么样的人才? 上海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以下情况是没办法走人才引进的: 1、只有本历,没有取得相应的学位不可办理; 2、所学专业含“管理”或所学专业为语言类、工商管理、管理等; 3、现签订的合同为外服、劳务派遣等性质不可办理(包括配偶方); 4、自本人工作起至今:及个人所得税未缴、漏缴、少缴;缴纳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名称不一致均不符合办条件(包括配偶方);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可办理(包括配偶方); 另外,由于今年上半年人才引进的审核全面放宽,导致引进人才数量超标,年底这几个月开始审核标准已经开始严格起来了,如果你周边有申报落户的同事你应该能感觉的到这样的情况。 近期因为社保基数不足、岗位与专业不匹配、配偶在试用期、社保低于单位平均水平等等被拒,甚至有些人被拒的不明不白的。 我是左边王老师右边,专注上海落户政策咨询、落户方案定制、落户问题处理,关注我并私信“落户”,教你如何轻松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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