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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渠道,根据《中共桂平市委员会办公室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遴选和支持实施办法(试行)><桂平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浔办发〔2021〕76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桂平市柔性引进高层人才激励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柔性方式,引进在桂平市外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重点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拥有领先专业技术或科研成果,在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的人才。 二、申报时间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申报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受理2022年度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为桂平市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诚信守法。 2.一般建有贵港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载体,或近五年承担过贵港市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等项目。 3.与人才有明确和实质性的合作事项,能为人才提供良好的福利报酬和工作生活条件。 (二)柔性引进的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桂平市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认定标准。 2.本人的人事、社会保险等关系以及主要生活和工作区域均不在桂平市。 3.具备工作需要的良好身体条件、知识技能。 4.与桂平市用人单位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每年在桂平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三十个工作日;以项目合作方式引进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项目的专家,对其在桂平工作的时间不作限定。 5.不存在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桂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申报材料包括《桂平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左侧装订;电子文档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桂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性、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确认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人才办的统筹下,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引进人才的资格、引才单位的条件、相关技术成果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确定名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资格审查情况,提出激励单位建议名单,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经市委、市政府审定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五、激励标准 按照浔办发〔2021〕76号文件给予用人单位引才激励政策。激励标准如下: (一)用人单位给付工薪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按工薪的2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激励。 (二)用人单位给付工薪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工薪的3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激励。 (三)用人单位给付工薪在20万元(含)以上的,按工薪的35%给予用人单位引才激励。 此处“工薪”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给付人才的计缴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 每个单位每年享受政策的人数不超过3名,每名每年金额最高10万元;单个人才(项目)享受政策累计不超过三年。 六、相关要求 (一)市委统战部,市科协、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招商促进局和产业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向本系统领域用人单位和人才宣传推介浔办发〔2021〕76号文件相关优惠政策。 (二)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通过签订虚假协议、谎报工作业绩等方式骗取引才激励。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申报单位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在审核过程中,相关单位提出异议时,申报单位应主动配合补充证明材料。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775-。 附件:1.桂平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摘要).doc 2.桂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桂平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doc 3.桂平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申请表.docx 4.证明材料清单.docx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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