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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二级单位: 接上级通知,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奖励标准以省财政厅核拨为准。 一、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入职博士毕业生(本次申报对象须已签订岗位协议),具体政策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岗位协议书(正反面)复印件 3.《申报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承诺书》(附件3) 4.《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 注意事项: 如果申请人曾有在晋工作经历、在晋社保缴纳等特殊情况,请务必在承诺书(材料3)中说明:①在晋工作起止日期和读博起止日期;②在晋工作单位是否有编制(如有,须说明属于哪种编制);③在职其间是否领取过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④离职后是否返还工资、社保或赔偿违约金等。 纸质版:材料1、2按顺序装订;材料3、4单独提交,材料4由二级单位汇总,且需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电子版:材料1:《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表》(盖章版PDF),以“工号-姓名-申请表”命名,二级单位汇总至一个文件夹内;材料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博士后证书复印件、岗位协议书(正反面)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工号-姓名-附件材料”命名,二级单位汇总至另一个文件夹内;材料4:《引进人才来(留)晋工作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excel+签章版pdf)。 请各二级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2年5月20日12:00前交至人事科,电子版通过U盘拷贝。 三、联系方式 地址:人事处人事科(明向校区行政楼B613) 联系人:陈老师、闫老师 电话:0351- 人事处 2022年5月12日 附件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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