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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政策,嘉兴人才落户买房补贴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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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买房子大家都非常的熟悉,因为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期,很多人都想购买,那么,不管要在外地购买还是要在本地购买,我们都必须要了解其中的政策,所以大家可以先看一下,多地人才购房的新政都有什么,然后,还要清楚购房补贴都有什么,一般的话它都是有补贴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2020年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2022年嘉兴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政策,嘉兴人才落户买房补贴有那些

  

嘉兴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本人申请落户。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后15年内,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经商办企业,并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允许本人申请落户。

  

附:亲属投靠条件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申报户口投靠城区(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凭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办理。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并在居住地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父母,申报户口投靠不受年龄限制。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已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城区(城镇)家庭户籍亲友处、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人员,征得户口登记地房主(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投靠迁入当事人户口登记处。

  

一、对象范围及补贴标准

  

1、对2017年1月1日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含中组部划转认定)、国家“万人计划”人才、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负责人,给予购房补贴100万元或租房补贴10万元/年(最长10年)。

  

2、对2017年1月1日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浙江省“千人计划”人才、浙江省“万人计划”人才、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给予购房补贴80万元或租房补贴5万元/年(最长10年)。

  

3、对2017年1月1日后在嘉兴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杰出人才团队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五名)、“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型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三名)、“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负责人及全职在嘉兴工作的核心成员(前三名),给予购房补贴60万元或租房补贴4万元/年(最长10年)。

  

二、申报方式

  

购房租房补贴申请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

  

方式一:登录嘉兴人才在线网站,点击“2020年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申报通道”注册申报。2019年已注册过的申请人(单位),用原账号登录即可。

  

方式二:微信关注“嘉兴人才在线左边公众号右边”,点击“硕博倍增”注册申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资格。

  

三、申报流程

  

1、登录申报通道,注册账号,申请人以本人身份证号(外籍用护照号)注册,并绑定本人手机号。

  

2、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报须知,作出诚信申报承诺。

  

3、进入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下载)、社保缴纳记录(浙里办APP下载)或工资流水记录或纳税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

  

4、根据申报条件,申请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填写其他有关信息,上传其他证明材料,涉及基本信息(含证明材料)的无须重复填写或上传,如有修改请到基本信息中统一修改。

  

5、申报项目经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单位)须在5天内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确认后,再拍照上传到申报系统。

  

四、申报项目

  

1、购房补贴:

  

申请人在嘉兴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根据类别,分别给予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首次申请购房补贴5年内,该房产禁止上市交易。购房补贴一般分两次申请,首次申请金额为应补金额的50%,第二次申请须在首次申请1年后且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工作时间从2017年1月1日后起算);首次申请时如已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请全额补贴。申请购房补贴时,将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

  

2、租房补贴:

  

申请人在嘉兴市区范围内无商品房的(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类别,可申请10万元/年、5万元/年、4万元/年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10年。已申请购房补贴的,不能再申请租房补贴。

  

本次租房补贴申请的时间段为2019年度。租房补贴按年度申请,本次按照2019年度申请人在嘉兴实际缴纳社保(可用发放工资或缴纳个税代替)的时间确定,具体为:上一年度发放工资或缴纳个税满12个月的可申请12个月补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可申请6个月补贴。申请人10年内停止在市本级发放工资或缴纳个税的,不能再申请租房补贴。

  

五、有关说明

  

1、申请人在获得重大人才工程首笔财政资助(奖励)后,可申请购房租房补贴,不限首次来嘉兴工作时间,并可用工资流水单或纳税记录单代替在嘉兴缴纳社保。

  

2、申请人在2017年后升级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可按“就高、升级、补差”原则享受当前购房租房补贴政策;在现有层次上已享受过购房租房补贴的,不得因补贴政策调整而重复申请购房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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