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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并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按系统指引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一)网上申请 1.申请首笔补贴 ①个人申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审核。 ②单位审核。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审核本单位申请人资格条件→上传申请表→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 【注】:单位需在申请审核时间,即每年3、6、12月当月完成审核。 2.申请续发补贴 个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校验个人信息→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 【注】:申领第一或二笔补贴后更换工作单位的,须在申请审核时间内经当前所在单位完成审核。 (二)网上初审 各区经办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含证书核验、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就业登记、纳税所属区、入住(购买)本区共有产权房、人才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情况等,必要时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 (三)网上复核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重点复核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年收入是否达标等情况,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 ▲温馨提示:初审或复核机构将申请信息退回要求补充材料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完成用人单位审核。 (四)公示 经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复核通过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补贴发放方案,各区根据补贴发放方案和发放程序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六)进度查询 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最新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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