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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学院人才引进新政策(待遇)公布 引进原则上采取调入或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方式。 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所从事的学科、专业与研究内容,学校提供相应的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待遇 引进类别 购房 补贴 (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人才津贴(万元/年) 理工科 文科 学科带头人 80 20 15 20 2 在省重点学科中设置特聘教授岗位,入选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引进人员,享受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待遇(正式引进的为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正式签约的为每人每年10万元,连续资助5年;人文社科类特聘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50万元,其他学科特聘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同时享受衢州市人才引进待遇(“钱江学者”特聘教授为期五年每人每年30万元的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补助45万元,每年发放4万元人才津贴。不再执行上表的引进待遇。) 二、教授 待遇 引进类别 购房 补贴 (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人才津贴(万元/年) 理工科 文科 教授 50 15 10 20 2 三、博士研究生 待遇 引进类别 购房 补贴 (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安家费 (万元) 人才津贴(万元/年) 理工科 文科 “985 高校毕业生 40 10 5 20 1.5 “211” 高校毕业生 35 10 5 20 1.5 一般高校 毕业生 30 10 5 20 1.5 备注: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 201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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