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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胡迎胜6月8日在和网友连线交流时表示,集体户口可以申请经适房;本市公租房进入常态化供应后,单位申请将不限制套数。 有网友提问,集体户口可以申请经适房吗?胡迎胜回答,可以,但外省市在沪学习者需以毕业落户取得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为准,计算户籍年限,如符合相关准入标准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就集体户口申请经适房的问题,网友“俞瑜vs茅先生”的提问更加具体:“我和先生结婚后同他父母同住,但我的户口不在他家,想请问我先生同他父母一同申请经适房,那我的财力情况会作为参考吗?”胡迎胜回答,配偶必须一同申请,作为共同申请人,按规定就需核定住房、收入、财产等,具体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 有网友提问,单位申请公租房,一套是否可以申请?胡迎胜明确表示,可以的,公租房自5月7日进入常态化供应后,不再限制单位的申请套数,一套也可以申请。 还有网友提问:“我是上大青年教师,集体户口在延长路那边,工作在宝山校区,如果申请公租房,到底应该到哪里去申请?”胡迎胜回答,新江湾尚景园、华泾馨宁的供应对象为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浦西各中心城区和闵行区的家庭及单身人士。“因宝山区不在此次的供应范围内,您可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咨询办理,具体的咨询电话和受理窗口可在市房管局网站上查询。”胡迎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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