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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生入学办理户口、身份证须知 三、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字迹要填写清楚;“出生地”、“籍贯”须注明到市县一级;“民族”一栏必须写全称,如:“哈萨克族”不能写成“哈族”;“备注”栏中要注明农业人口或非农业人口(如当地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由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注明“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在“居民身份证编号”一栏中须按本人的出生年月日注明身份证号码。 四、新生在生源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时,应仔细核实《户口迁移证》中各项目(姓名、性别、民族成分、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字迹必须工整,发现错项要在生源地派出所及时更改,迁移证上如有涂改须当地派出所重新盖章。新生到京提交《户口迁移证》后,不能再更改其中各项内容。 五、自带身份证。外地新生入学后需换发北京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尚未办理身份证或已办理但未领取的,必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明上注明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上户口。身份证号码须与出生年月日期相一致。 年满16周岁,在当地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新生,迁移户口时,应找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本人的出生年月日给其编号,并在“居民身份证编号”一栏中注明是否发证。 六、新生在入学时如未将户籍关系转入中央民族大学,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后不再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七、办理北京市身份证费用20元(款项均交派出所)。 八、希望新生根据以上要求在当地办好各种手续,到校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入户手续。户籍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请注意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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