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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等。 为适应国家人事工作需要,在校期间学生档案应及时收集、整理,不断充实完善。毕业时学生档案应包含以下材料:招收入学的本科生档案材料,应包括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入团(入党)申请书及志愿书等材料。 招收入学的研究生除原个人档案应有材料外,还应包括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录取为直接攻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或在校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等材料。 扩展资料: 大学档案要求规定: 1、学生毕业、结业、肄业、转学、退学、出国或死亡等学籍变动发生后,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学生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毕业国防定向生,其档案转交学校大学生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统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定向西藏就业、委培定向招收的学生按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培养合同进行档案转递。 3、学生档案移交时,应填写《档案材料移交单》,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当面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移交单填写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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