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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上海,老家崇明批了宅基地下来,要和兄弟分,兄弟虽然挺不情愿但还是跟我们写了协议(手写),不过不让我们把户口迁到崇明去。宅基地上本来我们有房子但被他拆了,而他们的地上是有房子的。那么我们能顺利拿到这块地(这块宅基地上目前没有房子)吗?如果拿不到,这块地的归属如何?母亲那也有地(宅基地),非农村户口能否继承? 赢了网为您解答专注优质左边法律右边服务 左边法律右边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本案中如果你方属于非农村户口,你方是很难主张该宅基地的所有权的; 3、如果你方拿不到,那么该宅基地应当被当地村委会收回; 4、同时本案中你母亲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是无权继承的。纠纷解决方案 1、你方如果不属于农村户口,是无权主张该宅基地的; 2、发生争议,建议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 3、同时你方可以咨询当地的村委会以及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如何操作; 4、如果协商不成,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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