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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户口可以进行直系亲属投靠:未成年子女、年老(60周岁以上等)父母、及配偶之间相互投靠迁移。购房入户的:当事人的房产面积、房屋所在地、购房时限、迁入户口的总人数、社保缴纳年限等,需要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人才引进的:需要用人单位有相应的入户资质、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等条件,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迁户口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例如,投资移民的需要提供所投资企业的工商注册资料等,大中专院校升学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等,而婚姻类的则需要提供结婚证等。 2.迁入地户籍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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