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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在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原件提交。 2 0 纸质 身份证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1 0 电子版 资格条件证明 (一)本科学历: 1.学历证书 2.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网上查验截图 1 0 电子版 初级以上职称(含按国家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查验截图、职称评定表(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承诺书。 一、持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请上传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去函核实; 4.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 二、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上传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劳动合同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1 0 电子版 户口本 如选择户籍在莞,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莞,不须提供该项材料(非必要提交材料)。 1 0 电子版 在莞开户银行卡 建议提供社保卡账户(一类银行账户) 1 0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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