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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落户上海政策
关于人事处代办教职工上海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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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达人通[2019]62号

  

根据《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贤达人通(2016)45号]的相关规定,人事处每年10月份启动办理“居转户”、“人才引进落户”、“居住证积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各项业务。请各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将审批通过后的“人才服务申请表”(纸质版)、各部门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于10月15日(周二)16:00前送交人事处,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直接发送至秦静RTX邮箱。人事处将根据此信息表中的个人邮箱地址反馈各申请人办理进度。为了便于大家了解上海市落户相关政策及要求,可先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

  

也可按办理类别查看以下“相关政策”:

  

个人申请操作流程如下:

  

1.由申请人至学校一站式师生服务平台(中填写“人才服务申请表”;

  

2.申请人自行打印审批完成后的“人才服务申请表”,各学院教职工统一交给对接人事工作的秘书,由秘书汇总后交到人事处;职能部处教职工直接交到人事处。

  

另,人事处将于下周五(10月18日)16:30在教学楼302室举办一场有关“居住证积分、办理上海市户籍”通气会,会议重要,请各位老师务必参加(其中续办“居住证积分”的老师可以不参加)。

  

附1:贤达人通(2016)45号文件—关于办理专职专任人才服务校内操作办法

  

附2:申办人员信息汇总表

  

上外贤达人事处

  

2019年10月9日

1367173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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