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结婚登记时候,一方若为集体户口,当事人需要到集体户籍相关负责人外借本人个人户口页以及复印集体户口首页(单位盖章)前往申请办理结婚证。 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要提供以上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一、婚姻条例明确结婚证办理所需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五条(1)明确,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集体户口申请办理结婚证,需外借资料进行办理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2)可了解到,对于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三、各地集体户口婚姻登记所需资料以及流程以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要求为准 以北京为例子,从当地《集体户口领取结婚证》(3)答复可以了解到,办理结婚登记需有一方户口在北京,请到北京户籍所在区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集体户口婚姻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一)双方户口本(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栏需与本人现状相符); (二)双方身份证、; (三)3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四)一方集体户口,需到集体户口外借个人户口页。 集体户口婚姻登记,就需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外借本人个人户口页)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考虑到各地婚姻登记流程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婚姻登记部门为准。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