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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是户籍,当时她以主贷人身份申请了组合贷款,扣的是我们2人的公积金,我们2个人加起来的公积金基本覆盖月供还有盈余。想要换套大点的,但是据说现在上海政策我们这种换房是不能以首套算了,70%的首付还是迈不过去的坎,这种情况真的没有操作余地吗?求问给位专业人士,谢谢! 如果主贷人是你老婆,且你老婆是上海户籍你不是,那就有两种情况: 第一双方离婚了房子归你,按上海限购政策她有买房资格,但是她是主贷人有贷款记录,就算买也只能算二套,首付5-7成。 所以想来只能是第二种情况,你们离婚,然后你净身出户,然后去拉一下你的征信,上面应该会体现你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以前这种情况是不体现的)。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再找个人假结婚(前提是你们两个有一个人在上海交满5年社保,而且对方无房无贷),这样就能满足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要求,而且能算成首套。对了,上海现在离婚买房好像有时间要求,至少一年,不过具体还是要看各家银行对“离婚贷款”的限制要求了。 无邀自来 方案一,做3+4,现在部分银行贷款300以内3+4还可以做。利率4.8 方案二,做企业经营贷,首先全款买房,这个全款怎么来?去借款公司借,四个工作日出了产证之后去做企业经营贷。 目前可操作就这两种方案,你们两个人都有贷款记录,离婚结婚不可行,上海离了婚财产交割清楚第二天就可以买房,这个方案你们做不了 不管是做什么方案,银行贷款都可以给你办税费卡,额度合同价10%, 还有一种方案花费太大,没有操作的必要 这个问题关注两天了,还不让发布。。。 觉得对您有用关注一下左边公众号右边买房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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