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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子女不是非农业户口。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最主要的区别是非农户口不再享有土地分配权和使用权。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扩展资料: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许多长期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还没有落户,许多农业转移人口还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些都对户籍制度形成了问题倒逼、提出了改革要求。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基础性改革,事关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亿万人民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这一基础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农业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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