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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问题一般是在学区房及连环买卖中比较常见,九楼律师为很多人提供购房左边法律右边服务时,针对二手房户口问题,和中介多次进行沟通过。 为什么不把户口迁走呢?一般情况下,卖房人都是答应迁出,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出现登记人不愿配合、根本找不到登记人、登记人没有迁出地等情形,导致户口迟迟无法迁出。 很多人就问律师,能不能让法院强制迁户口呢? 实际上,户口迁移系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职权,并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处理的范围,法院无法判决迁移户口,买家只能追究卖房人的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登记人不同意迁出户口或不具备迁出户口,或者涉案房屋有其他无法落户的情况,买房人只能依据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主张相应的违约金,而无法要求法院判决迁出户口或判决其迁入户口,而且公安机关亦没有强制他人迁出户口的权力。 那怎么去维护买房人的权利呢? 1、买“学区房”的买房人,应提前向所在学校及教育部门核实相关入学政策及购买房屋入学指标的使用情况,一些学校对房屋大小、落户时间都有限制,九楼律师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入学指标使用问题及相应违约责任。 2、另外,现在的中介版房屋买卖合同中也有类似约定,对违反户口迁移义务的违约金进行了明确约定,也可以自行约定按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按日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时间一般很长,因此最后违约金可能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数额。 当然,根据现有的户籍政策,房屋内现有的户口不影响新的所有权人户口的迁入,买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是可以办理户口迁入,建议买房前去房屋所在地户籍科咨询一下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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