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可以加3分,但必须符合《2015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5年为72分。 详情访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名单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