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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准入管?理适用《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昆政发〔2005〕47号)同时废止。为做好新旧办法衔接工作,现就购房落户过渡期政策规定如下: 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 一、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且经商、兴办产业连续3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依上述规定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该政策与《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同步实施。 昆山落户条件如下: 1、35周岁(含)以下:大专学历6个月昆山社保 2、36-45周岁(含):本科1个月昆山社保 3、46-55周岁:研究生学历有社保就行 4、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5、(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6、无学历人员提供技工证/技师证(一二级/三级可代办,) 7、有房者(80年产权的,面积不分大小,复印件)直接落户自己购买的房屋,无房者落户自己的工作单位或昆山各区域集体户,后期买房可直接迁进房产里。 8、办理周期快1个月,递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审批中心可查,后期变为昆山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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