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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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