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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户籍科问问 第三十条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房屋出售、拆迁等原因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经其单位同意,其本人及配偶、子女户口可以迁入单位集体户内。无单位集体户或者无法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可以迁入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到外省市或者国(境)外工作、学习等原因,不在本市居住且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迁入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共户。 好像集体户口2年要去派出所续一次,续的时候要提供住所,所以理论上需要在快续时在上海租房并做实有人口登记,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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