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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回国要办理学历认证。 出国留学的人越来越多,完成留学回国就业的人也在逐渐增多,留学生回国就业要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获得认证证书,就业单位才会认可。 2001年4月,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始受理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国外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国家司法部,人事部和中组部,卫生部相继出台有关规定,提出凡申请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司法考试以及医生资格考试的报名者和提职者,起所持国(境)外学位及文凭,均要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与此同时,所有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高等教育机构也对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文凭的应聘者,参加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提出认证的要求。加之整个学历学位认证过程根据留学生本人的具体情况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建议广大留学人员回国后就立即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以免相关单位要求出具该证书时,再匆忙补办,影响自己的工作,生活和学习。 所谓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归国留学生提出的申请,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以及为未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未获认证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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