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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策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1)基本条件 在单位有落户指标的前提下满足下列基本要求(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 国内211本科、研究生毕业,并在国外高校获得研究生学位;或国内非211本科学校毕业,国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研究生学位;或获得国外本科及硕士学历 在国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职称进修(针对访问学者) 不满足第2、3条,但归国后薪资达到上海平均工资1.5倍 另外,回国之后如果考虑落户在上海长期发展,请确保第一份工作在上海。 2)所需材料 申请报告公函(申请表) 劳动(聘用)合同 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国(境)外毕业证书 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国(境)外相应学历的成绩单 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基本材料:主申请人护照、签证(首页、使用页及签字页) 基本材料:主申请人出入境记录清单 基本材料:主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基本材料:主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基本材料:承诺与授权 婚育材料:结婚证书,持国外结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未婚无须提供) 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证(正反面)(未婚无须提供) 配偶材料:配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未婚无须提供) 个税缴纳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3)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先在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10月31日,石家庄希尔顿酒店,金吉列留学第60届海外院校全国巡回招生面试会--石家庄站即将开幕!前教育参赞亲临现场指导留学路,百余所世界名校现场招生,留学规划-语言培训-背景提升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一定让想留学的你不虚此行,收获满满!抢位热线: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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