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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起征点提升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税率优化调整 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随着此次个税起征点的提升及税率调整,个税纳税金额将有所变化,相应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上海户口的个税缴税标准也将发生变化。 我们先了解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某留学回国人员税前工资收入7200元为例 个税起征点调整前个税纳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7200-各项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共1260元-3500起征点=2440元 应纳税额=2440*10%-105=139元 个税起征点提升后个税纳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7200-各项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共1260元-5000起征点=940元 应纳税额=940*3%-0=28.2元 新起征点调整后的个税金额将大幅下降。 目前新的个税起征点提升方案尚未正式开始实施,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上海户口任按现行个税缴纳标准执行。在新的个税起征点全面实行后,将按新的个税缴纳标准执行,我们将及时发布相关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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