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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材料不全 档案里面一般包含以下材料: 1、高中原始档案(档案内必须存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信息卡); 2、国内大学原始档案(档案内必须存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3、国企或事业单位等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有些同学的可能已经入档,没有的话就会要求要补退工单、离职证明); 4、国外大学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一般为学历认证书、毕业证、成绩单等)。 注意:具体需要补充哪些材料,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部门核查后再行补档操作。 二、境外学习时间不够 在外学习时间要求: 国外博士:360天 国外硕士:180天 国外学士:720天 在外学习时间注意点: 1、计算在外学习时间要扣除回国天数; 2、对每一段国外经历,都有学习时间要求(不是只对最高学历有时间要求)。 三、社保缴纳不符合规定 众所周知,无论你是通过哪种方式申请落户上海,都逃不过缴纳社保的问题。所以在留学生落户申请失败的案例中,最常见的也是社保缴纳不符合规定的原因。 社保除了往常的社保基数不足,社保个税不一致,社保缴纳时长未达标等一系列问题之外,国内非全本科毕业的同学尤其要注意了,新政发布后,不管你境外毕业的院校是否被列入世界高水平大学名单中,回国后都需要按照一年1.5倍社保基数缴纳。 四、异地纳税 新政不再要求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之前很多纠结“异地社保”的问题,也不用担心啦。 但如果回国时间超过2年后,还有异地纳税的情况,比如工作地在上海,而劳动关系却在外地,社保个税也在外地的话,这肯定是不符合要求的,不仅不符合留学落户,其他途径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五、申报落户类型不对 新政后规定,国内非全日制本科的留学生,境外哪怕是高水平大学硕士毕业,同样需要按照1.5倍社保及时间缴纳一年才可以落户。 举例: 国外学士+国外硕士,但是本科阶段在外学习天数不足720天,应属于1.5倍社保累积12个月。以1倍社保累积6个月类型进行申报,会被打回。 对于一年1.5倍类型留学生,有条件的可以走留学生创业激励政策,可以按照半年一倍类型落户。 六、三方劳务派遣合同不在落户受理范围内 人才派遣类型的工作是不符合留学生落户申请的条件,留学生需注意: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合同签署单位、落户申请单位这4家单位需为同一家上海单位(自有员工,非派遣)才可以申请。 七、转学分经历证明不足 转学分经历会在成绩单上额外体现:有xx学分是从xxxx转到本校来的转学分经历需要额外证明: 1、教务处证明:教务处提供的转学分证明材料,上面有什么时间从什么地方转了多少学分; 2、录取左边offer右边:录取的左边offer右边上会有转学分的说明:录取xxx,并且认可之前在xxxx大学就读时所修的xx学分; 3、自己准备相关说明材料:如果以上材料都遗失了,请自己准备相关说明材料。 八、联合培养要求同时有双证 政策要求: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如:国内学士+国外硕士,硕士为中外联合办学(国外学校为高水平大学),只拿到了国外的毕业证书。应属于1.5倍社保累积12个月,如果以1倍社保累积6个月类型进行申报,会被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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