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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好消息!上海发布留学人才落户新政!500强院校的人才们看过来! 本周二,上海正式开始实施了新版《留学生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此次更新的,新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相较于上一版,在引进留学生回国人员的力度上更大,对500强院校博士生、高精尖人才、企业管理人员等给予了落户优待。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将可以不受社保及个税纳税的基数和时间要求直接落户。 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要求 对以下1-4类留学生,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资,可以申请落户(本科境外累计学习天数要求由1年增加至2年,硕士不得低于半年)。 第1类 1.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2.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博士学位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80天 (境外高水平高校(500强大学)毕业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个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第2类 1.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硕士 2.国内非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3.境外本科+境外硕士 第3类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第4类 国内硕士或以上学历+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者做访问学者1年 第5类留学生,交1年社保和个税,按照1.5倍工资缴纳,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第5类 境外本科或境外硕士学位(非高水平大学),本科境外学习不少于2年;硕士境外学习不少于半年(不含大专、HND起点、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形式)。 中外联合培养性质的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境外学历:境外学校录取+在国内校区或分校学习,境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不低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境外高校录取+利用暑假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境外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80%。 注意: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则是参考泰晤士、USNews、QS和上海软科,四大排名所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强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新政策不再要求回国后的首份工作一定要在上海,而是改为留学生回国后2年内到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另外还新增加了激励条件。 四类人才可直接落户 1.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2.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 3.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4.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 以上四类人员来上海全职工作后,可以直接申办落户。 两类人才工作半年后可落户 1.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员工,原本属于上海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紧急紧缺专业的人员。 2.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上海创业的归国留学人员。 以上两类人员在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后,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而一旦成功落户上海,留学生们还可以享受包括优秀人才最高50w的资助金、浦东创业者可申请15w创业资金以及购买一辆免税车。 这对于我们很多想要在毕业后前往上海工作、落户的留学生们来说,可以说是巨大的利好消息了!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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