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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疫情愈演愈烈,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各国入境、签证、航班等政策都还没有恢复正常的秩序。 一些本该今年9月赴美留学的留学生,也没能如期入学,这届留学生,真可谓是最惨一届留学生。 他们赴境外国家和地区留学的计划被迫一变再变,有的一再延迟,有的干脆就失学了。 相信小伙伴们和家长都心急如焚。 面对不少学生面临的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一直在积极应对,这两天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有哪些新政。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今天教育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留学生可在国内高校借读 昨天,教育部官宣,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录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国留学生,疏通学生就读出路,提供更多就学选择。 一、合理引导学生国内上网课 针对境外高校安排学生上网课的情况,引导学生在国内通过在线方式继续完成学业。 同时教育部发布专门通知,明确留学人员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时返校而选择通过在线方式修读部分课程,以及因此导致的其境外停留时间不符合学制要求的情况,不作为影响其学历学位认证结果的因素。 二、允许国内高校提供短期学习交流机会 允许高校在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通过与境外合作高校签订交换生协议等方式,接收出国留学生先行在国内借读学习。 三、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等方式丰富就学路径 允许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保证教育公平的前提下,考核招录部分符合特定条件的出国留学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为学生提供国内求学机会。 招生部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占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标,对高校其它各类招生不产生影响。 据了解,目前各省各校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招生工作。 四、加强对外沟通联系 据介绍,教育部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部门,积极与驻在国教育部门和高校联系,敦促其妥善解决我留学人员学业受阻问题。 划重点!! 依法在办的可颁发外方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部分项目所在高校,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办学能力,在与外方及港澳台合作单位就招生方案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可开展招生工作。 参与此次招生的有北京、浙江、广东等19个省市的约90个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具体高校列表如下: 此次招生政策的招生对象主要涉及哪类学生? 已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于2020年秋季学期攻读境外高校本科或硕博士研究生的中国内地(大陆)籍学生符合基本报名条件。 各招生院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设置报名条件和录取标准,公开招生简章。 此次招生采用怎样的招生方式? 此次扩大合作办学招生部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占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标,对高校其它各类招生不产生影响。 招生工作遵循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以适当形式组织招生考试,录取标准不低于外方合作办学者同类专业在其本国的标准。 划重点!! 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学业要求的,仅颁发外方高校学位证书,并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相关高校应制定详细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对象、招录程序、录取标准等,严格保证招录工作公平公正。 所以,比起苦等海外疫情的缓和,现在教育部官宣这一政策,能让留学生们在国内大学,并且还能拿到外方高校学位证书, 不香吗?! 本文素材来源:教育部新闻办、微言教育 《教育部决定自11月1日起取消这项证明》《教育部采取积极举措应对疫情期间出国留学难》《受疫情影响出国留学遇阻怎么办?教育部多举措帮学生解难题(内附临时性扩招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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