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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事指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事指南(5页珍藏版)》请在人人文库网上搜索。 1、附件1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认证服务指南一、法定依据(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发号)配套文件省人事厅关于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七条:“为维护留学人员的权益,省人事厅实行“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认证制度。留学人员凭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可享受我省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可作为在我省办理企业注册、税务登记、驾驶执照等手续的依据”。(二)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认证工作的通知(川人发号)。二、申请条件(一)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二)在国内获得中级以 2、上职称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的人员。三、申请材料(一)在国(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1、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认证申请表(可在省人社厅外网下载或现场领取);2、本人护照(复印件应包括护照首页及全部出入境记录;3、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籍在四川省外的人员需提供现在川工作单位证明(含引进时间、现聘任岗位和职称等情况),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有单位经办人和联系方式以备查;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6、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7、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8、一寸照片2张。(二)在国内获得中级 3、以上职称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的人员1、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认证申请表(可在省人社厅外网下载或现场领取);2、本人护照(复印件需包括护照首页及全部出入境记录);3、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籍在四川省外的人员需提供现在川单位工作证明(含引进时间、现聘任岗位和职称等情况),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有单位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以备查;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5、国内派出单位的书面证明或自费留学相关证明(国内派出单位证明需包含留学起止时间、留学类别、出国前最后学历学位或职称等情况,加盖派出单位行政公章,并有单位经办人签名和联系方式以备查);6、海外学习或进修 4、受理单位的证明和中文翻译件(包括海外受理单位开据的邀请函和学习或进修已完成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前述两项材料须先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在其复印件上签注“经审核,情况属实”的证明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以备查,加盖单位公章);7、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8、一寸照片2张。四、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并出具加盖“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印章(备用章)的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不予受理的,出具加盖“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印章(备用章)并注明日期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三)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加盖“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印章(备用章)的办结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四)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领取办理结果。五、办理时限(一)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七、审批决定证件颁发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八、数量限制无九、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电话:(二)网址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大厅:四川省人社厅:(三)投诉电话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28-省纪委驻省人社厅监察室:028-十、注意事项(一)本指南第三条(一)(二)项中所列各外文材料均需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并在外文证书复印件与中文翻译件骑缝加盖翻译专用章;(二)本指南第三条(一)(二)项中所列材料均需验看原件并收取复印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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