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我馆已从2012年起采用邮寄方式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签证大厅窗口不再受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业务。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需将申请材料邮寄我处。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 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业务的咨询事宜,请拨打电话07--231。 特此通知。 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馆教育组 二O一二年八月九日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