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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激励政策中有一条是: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技、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想请教各位大神:这一条是不是限定了必须是科技、技术、工程和数学这四类专业才能享受社保个税无要求的政策呢?像法学、会计、新闻这个专业可以享受该项政策吗? 激励政策调整 01部分博士学历可直接落户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全职来上海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02重点单位工作可半年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全职来上海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03自主创业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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