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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留学生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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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留学生学历认证申请材料如下: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台湾地区高等院校颁发的繁体中文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3.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学习期间所有完整的正式(繁体中文)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如成绩单为外文,请提供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如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建议到我中心6层服务大厅内申请翻译业务);

  

4.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大陆居民须提供:

  

①居民户口簿或户口卡或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

  

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2)台湾居民须提供:

  

①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或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和;

  

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

  

(3)港澳居民须提供:

  

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

  

③本人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5.大陆居民须额外提供: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台湾地区学位证书课程)。如前置学历为国内教育机构颁发且不属于我国国民教育序列的,需提供台湾学校开具的录取依据。(国民教育序列指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的教育序列,其主管部门是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文凭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的。证书范围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成人本专科生、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6.如委托他人申请递交认证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提供《递交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认证系统首页的“重要通知及文档下载”)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申请人只能申请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7.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下载)。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特别提示:

  

1、本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尽量请申请者本人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申请认证申请手续。如需申请,请参见上述第6条申请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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