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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家属随迁需材料一览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配偶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国外出生的,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证明。 (三)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加盖单位公章);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四)放弃随迁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左边公众号右边左边上海左边本地宝右边右边,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即可获取上海最新落户政策、每月居住证转户口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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