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同学除了关心如何出国留学,同样也很关心将来学业有成回国之后,国家会不会有一些优待政策呢?
今天小编整理了一篇详细的广州、深圳落户政策,提供给同学们参考一下。
广州
一.留学生落户条件
1、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2、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二.入户年龄要求
⊥1110⊥、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1110⊥、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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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保要求
⊥1110⊥、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都有,无需连续6个月)。
⊥1110⊥、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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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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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获取调档函
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接收函等准备齐全,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通常为国企或大型企业)提交并进行档案调动取得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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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档函指示进行调档手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审批成功后获取《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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