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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人社规[2022]10号《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 “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对其他因政府依法采取管控措施,导致企业停工停业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劳动关系双方应强化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理念,区分不同具体情况,尽可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工资待遇等问题。” 1.因政府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被实施隔离措施的,工资正常发放 2.其他被管控的员工,工资待遇鼓励协商处理:也就是不再要求必须正常发放 一、如何避免工资降低 1.非??似疑??或密接病例的同学:??合配??公司开启??家居??办公模式,??持坚??按时打卡??合配??开展线上会议,并按??司公??要求完成日常??作工?? 2.员工??不如??具备??家居??办公??件条??可在疫情期间选择??休年薪带??假 3.员工可在疫情结束后选择??班补??调休 二、注意保留隔离证明 注意保留隔离通知等证明材料,如果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居家隔离,导致收入不符合落户要求,可提供隔离证明等材料进行说明 祝大家落户顺利!有落户方面疑问可以联系我咨询: 如何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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