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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留学回国证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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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英国留学生回国证明用处

  

1)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英国留学生回国证明办理流程

  

1.网上注册(一个月时间):在留学生报道登记系统注册,一定要在注册1个月以后系统才能打印出带等级序列号的《留学人员报道登记表》。

  

2.寄所需材料(一周到2个月时间)如下(所需材料在登记的网站上会有列表)

  

2.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2.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签发证左边明信右边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2.4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2.5毕业证书复印件。

  

2.6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左边明信右边原件)。

  

2.7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2.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回邮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1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CLASS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1年的邮资标准)。

  

3.证件办理成功。在英国一共有两个地方可以办理这个证明,伦敦和曼切斯特两个城市。这两个城市的中心分管不同的学校,想要知道自己的学校归哪个城市的中心管理,在网站登记的时候会有所提示。

  

办理英国留学生回国证明注意事项

  

1.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2.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左边明信右边的复印件,同时做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回国证明时将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一并寄回。

  

3.管片老师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4.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5.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6.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7.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8.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办理完英国留学生回国证明之后,留学生们就可以回国找工作了。

  

回国后的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蓝底半身免冠);

  

本人留学期间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含需认证的学位证书或文凭正本的翻译件原件);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正式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论文目录及摘要;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明(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注:*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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