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结婚证;2.配偶身份证;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三条(积分申请)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 除特殊说明外,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了解更多关于海南积分落户资讯,关注海南人才引进服务中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材料齐全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 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 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 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制定本实施细则,可以申请积分,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左边加分右边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3.持证人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第六条(材料审核)更多上海积分入户细则相关文章:1.上海户口申请条件2.2014上海积分入户3.2014上海积分入户细则4.上海积分入户细则5.上海户口新政策2015最常见的落沪方式6.2014上海居住证制度7.上海居住证转户口公示8.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新规9.上海市户籍管理制度10.上海人才入户最新政策,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4.劳动(聘用)合同;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三)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第一条(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五条(材料受理)受理机构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第二条(适用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左边加分右边,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2.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应当当场告知用人单位补齐材料,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提交复印件,视同在本市获得,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除非注明原创,否则文章均为户口网转载于其他网络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本文链接: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