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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精选15篇) 自主创业者就是用自己劳动,自己的社会资源获得财富的人群。下面跟着小编来看看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精选1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鼓励和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创新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 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开发区内新办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免税期满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⒉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超过企业总人数60%的,经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 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年净收入在30万一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的工商行政管理优惠政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费的优惠政策。 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并按规定申请办理《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免费注册。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在徐注册,免收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2、贷款贴息。对入园后3年内,已获得徐州市区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且贷款合同到期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企业,根据贷款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不低于实际支付贷款利息50%的贴息补助;特别优秀的,可给予贷款利息100%的贴息补助,贴息补助金额最高20万元。同一个企业申报贴息资金项目最多为两个。 3、税收返还。对大学生创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项,其地方留成部分,自企业注册之日起5年内且在大学生创业证有效期内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 4、实训补贴。对经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安排在指定的创业实训基地培训,且实训结束后在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的实训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经济补贴,补贴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5、住房补贴。对入驻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非徐州市区户籍、市区无住房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住房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免费入驻创业园。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三年期限、20—70平方米的创业办公场所。年度评估考核优秀的创业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评估不合格的创业企业,责令其退出创业园。 7、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已登记的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8、担保基金。原则上安排担保基金用于融资担保及融资补贴。 9、创业投资基金。安排100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用于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可通过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形式获取企业股权。 10、产业化发展。设立大学生创业园产业化基地,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场地,并享受产业化基地的优惠政策。 11、户籍准入。经批准已领取大学生创业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 12、免费培训。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免费创业培训。 13、会计代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免费提供会计代账服务。 宁夏今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财政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扶持等多项优惠政策。 具体的五优惠政策如下:除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创业园区(基地)建设资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创业培训资金等,自治区财政给予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42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或高校对年度内毕业的自主创业学生颁发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非限制行业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已开办小企业、小公司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提供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生产经营项目属于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女性可增加到10万元;对组织起来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视规模大小,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可展期2年。 对有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出资为其提供规范的创业能力培训。对培训后具备创业能力的人员,可优先安排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优先进入创业孵化园区享受优惠政策等各项服务扶持。 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对有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并为其指派创业指导专家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服务,帮助其实现自主创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11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⑴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⑵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6)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石家庄市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自主创业证》,3年内可在办理小额贷款、工商登记和税收业务时享受5项优惠政策,石家庄: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5项优惠政策。 石家庄市日前出台意见规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主创业者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费用。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还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5万元、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就业政策《石家庄: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5项优惠政策》。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石家庄市将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到创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经费由当地就业专项资金支付。财政部门还将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创业者按政策给予贴息。 此外,石家庄市还设立500万元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基金”,用于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资助、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园建设、创业典型表彰奖励及引进优秀毕业生奖励等,以激发学生创业意愿。 (一)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按照多方筹资、形成合力、提高效益的原则,统筹运用好省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就业专项资金,重点向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倾斜,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加大投入,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各高校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开展自主创业实践活动。 (二)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大学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当年新招用大学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年。除国家限制行业(如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均视为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纳入财政贴息范围。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新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用于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息(包括上浮利率增加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50%。探索适合大学生创业的信贷服务模式,简化贷款手续,通过实行“一站式”服务等形式,切实建立起大学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 (三)实行创业和吸纳就业奖励 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2000元,并免收创业大学生2年内相关人事代理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以灵活就业形式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3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根据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按其实际缴费的2/3予以补贴。 (五)实行工商注册优惠 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学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鼓励大学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可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公司以股权出质融资。放宽经营场所等限制,按照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大学生创业人员从事非扰民项目的,可以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依法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营业执照期限限制。 (六)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大学生创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等文件规定的,可享受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山东创业补贴政策 山东省政府近期印发《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纳入“社区就业计划”,每年开发2000个岗位,用于吸纳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意见》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有创业能力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创业场所,按规定给予场地租赁费用减免。 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有条件的市对原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可按政府购买服务原则调整支出方向,对认定的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不含场租减免),按实际孵化成功(注册登记并搬离基地)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申请条件 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左边法律右边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一)自主创业可享“财政支持”。 支持一:享受减税、免税政策。根据各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全民创业财税政策措施的意见》,所创企业凡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均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支持二:获得小额贷款及贴息。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主创业人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2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个人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贷款期内均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满后,可展期一年,展期内不贴息;不再审验注册资本金。据省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规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凡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且无需审验注册资本金。 (二)大学生创业受“照顾”。 照顾一:减免人事代理费。根据出台的《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省各级人事部门将为在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对200xx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2年人事代理费用,5年内免费求职登记。 照顾二:创业期也算工龄。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通过人事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参加社会保险、交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可计算为工作年限,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后,交纳养老保险费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三)专业技术人才得“方便”。 方便一:可领补贴和经费。《措施》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业绩突出的,可纳入省政府特殊津贴、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选拔范围,并为其开通申报评审渠道。凡通过评审的人员,将纳入人事部门管理服务范围,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或给予相应资助经费。 方便二:评职称免考外语。自主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兼业,从事第二职业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在本单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中,可作为工作业绩。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以及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在职称晋升中符合相应专业破格晋升条件的,免外语考试。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政府大力支持青年企业孵化器项目的运营,大批领导到访指导工作,政府实行了很多的补贴计划,找不到资金,找不到项目,找不到人才的创客们,来我们众创空间—金座创业咖啡入驻我们的湖北青年创业孵化器项目,我们孵化器将于创客们一起铺出一条创业的康庄大道,创客们将享受到最优质的服务和丰富的政策补贴,更有名师指导,创业培训,请创客们踊跃带着自己的创意前来入驻。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分八个部分25条内容,包含了鼓励创业、促进企业就业、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新政策、新措施,是对现行政策的延伸、拓展和完善,基本形成了对各类就业人员全覆盖的就业政策体系。 鼓励大众创业 将原来适用于实体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延伸到网络创业,对于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等各种微创业的,同样可以享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补贴、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和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将原来适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妇女创业、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创业扶持政策,扩大到农牧民创业,即农牧民从事玉石加工、地毯编织、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制作等,以及开办小商店、小作坊、小饭店和农家乐、牧家乐等各类微创业的,也可以享受上述创业扶持政策。同时,将原来适用于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扩展到他们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 同时,推动拓展创业空间,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对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全方位促进企业就业 一是提高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吸纳新疆籍劳动者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从原来的50%提高到100%。 二是扩大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南疆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以及全疆这三类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以享受100%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三是给予企业贴息贷款支持。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困难企业,吸纳南疆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女性高校毕业生的,可享受每人每年5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 四是鼓励劳动者到企业就业。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给予100%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南疆地区享受低保的城乡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就业的,其原享受的低保待遇可保留1年不变。 五是完善国有企业用人制度。建立国有企业用人公开招聘制度、吸纳新疆籍劳动者就业承诺制度、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 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一是加大职业培训规模。大力推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和企业自主培训,把有就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对南疆地区和伊犁州少数民族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实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全覆盖。实施纺织服装产业、“短平快”项目定向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企业就业、季节性就业技能培训和致富技能培训。 二是强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各类企业开展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岗前培训给予培训,标准从补50%提高到全额补贴。对南疆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参加技能和国家通用语言组合培训的给予一次性技能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补贴,对参加技能和创业组合培训的给予一次性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 大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一是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分别针对青年、壮年、年龄较大以及少数民族女性农业富余劳动力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鼓励他们在各自适合的领域实现转移就业。 二是加大成建制向内地转移就业工作力度,通过在内地设立服务工作站和实施有组织输出激励政策,鼓励农业富余劳动力到内地就业。 三是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较为集中的中心城市,通过兴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加强针对性的转移就业服务,鼓励和引导农业富余劳动者进城务工就业。 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政策内容: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办理程序:申请人凭有关资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企业性质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政策内容: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因化解过剩产能、治理大气污染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给予创业者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助、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条件中的毕业年限调整为毕业5年内。提高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小微企业的租金补贴标准,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将创业者创办小微企业和网络创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将符合条件的网络创业人员和网络创业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可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政策依据:《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办理程序: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凭有关资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小额担保贷款机构办理。申请就业专项资金扶持,凭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办理。 鼓励高校学生创业 政策内容: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从事勤工俭学取得的应税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办理程序:纳税人向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内蒙古、福建、沈阳等地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到税费减免、贷款贴息、政策培训甚至无偿使用办公场地等政策,受到广大高校毕业生的欢迎,各地出台优惠政策助力大学生自主创业。 内蒙古:自主创业可享受免费人事代理和补助 为扶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群体创业,内蒙古近期分别出台了代理人事关系、发放培训补贴等政策,以激发社会创业积极性。 为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自主创业,内蒙古规定旗、县以上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免费为其提供人事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期限为2年。在代理期间,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复转军人可参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而且代理年限还可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根据规划,内蒙古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体系,以尽可能地拓宽就业渠道,疏导社会就业压力。 福建:实施“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 今年,福建省将建立1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扶持1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10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就业参考《各地出台优惠政策助力大学生自主创业》。同时还将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按照规定,福建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并由省级财政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左右给予全额贴息。同时依托团省委,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为需要担保的异地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担保服务。 沈阳:将扶持2000名毕业生自主创业 辽宁省沈阳市近日出台促进大学生就业十项措施,其中三项措施为开拓就业渠道:围绕社区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救助服务、生活服务等领域,购买大量公益性岗位,积极鼓励毕业生参加社区基层建设;征集全国百强县的毕业生需求信息,通过多种手段帮助毕业生到全国百强县的企业去建功立业;加大力度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全年力争扶持不低于2000名毕业生自主创业。 沈阳市规定,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面纳入全市普惠制培训体系,根据其所学专业特点,补充需要的求职技能;全年为毕业生提供不少于8000个就业见习岗位,通过就业见习帮助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全年组织50场招聘会,2500家以上用人单位参会招聘毕业生,预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和就业见习岗位4.3万个;利用3G移动网络信息点播系统、远程视频面试系统等,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征集全国各地企事业单位在沈阳招聘高校毕业生。 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深化大学生就业制度改革,创新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充分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一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开发区内新办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免税期满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超过企业总人数60%的,经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年净收入在30万一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的工商行政管理优惠政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费的优惠政策。 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初次创业可享社会保险补贴 同样,也是针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年的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获场地租金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个体经营、网络创业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持《就业创业证》(含《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网络创业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4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给予贴息政策扶持。 可申报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免费项目: ①工商部门免收大中专毕业生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②税务部门免收大中专毕业生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③卫生部门免收大中专毕业生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机动车驾驶员卫生救护训练费; ④民政部门免收大中专毕业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⑤劳动保障部门免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技术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费、高中级技师评审费、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⑥交通部门免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公路运输单证工本费; ⑦发改委免收大中专毕业生的饮食服务业技术等级考核费; ⑧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办理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交手续,应向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经收费单位审核后,免交有关收费。 小额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提出申请,经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或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审核,当地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经办的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均可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参加减免费创业培训。 大中专毕业生可参加SYB创业培训,并享受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减免政策 施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 (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收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 (1)学生网上申请。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高校网上初审。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高校发放《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证》。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学生享受税收优惠。内容同“离校创业”。 (7)《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内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个突破 税收优惠。一是我国首次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了税收优惠的政策。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有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新出台的政策在这方面填补了我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空白。 覆盖在校。二是创业优惠政策首次覆盖毕业年度内在校创业的大学生。随着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人数越来越多,而以往的扶持政策都只针对社会人员。2011年,国家对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扶上马,送一程”,让他们能够更早更快地开创自己的事业。 网络申领。三是首次采用网络申领方式,便捷、高效,充分体现了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的工作理念。据悉,2011年教育部将继续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作为工作重点,袁贵仁部长强调,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把好事办好,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注意事项 (1)积极利用现有资源。不少在职人员都选择了与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域创业,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资源是最大的创业财富,要善于利用这些资源,以便近水楼台先得月。对能帮你生存的项目,要优先进行考虑。大学生要积极利用身边的资源,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切不可误用资源,在职老板不能将个人生意与单位生意混淆,更不能吃里扒外,唯利是图,否则不仅要冒道德上的风险,而且很可能会受到左边法律右边的制裁。在你的地盘,时间、金钱和才能任由你使用。但是,如果随便搞的话,你的生意就会逆转而下。 (2)自己有业务渠道。自己有些上班族有投资资金或有一定的业务渠道,但苦于分身无术,因此会选择合作经营的创业方式。如果你需要合伙人的钱来开办或维持企业,或者这个合伙人帮助你设计了这个企业的构思,或者他有你需要的技巧,或者你需要他为你呜鼓吹号,那么就请他加入你的公司。这虽能让兼职老板轻松上阵,但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在请帮手和自己亲自处理上,要有一个平衡点。首先要志同道合,其次要互相信任。不要聘用那些适合工作,却与你合不来的人员,也不要聘用那些没有心理准备面对新办企业压力的人。 此外,和合作伙伴之间的责、权、利一定要分清楚,最好形成书面文字,有合作双方和见证人的签字,以免起纠纷时空口无凭。 (3)细致准备必不可少。创业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涉及融资、选项、选址、营销等诸多方面,因此在职人员创业前,一定要进行细致的准备。 通过各种渠道增强这方面的基础知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为创业开一个好头;撰写一份详细的商业策划书,包括市场机会评估、赢利模式分析、开业危机应对等,并摸清市场情况,左边知己右边知彼,打有准备之仗。 不要对未经试验的创意随手扔在一边。如果用这种创意来做生意,也得留心其中可能的陷讲。自问一下:你是否得花大力气来宣传你的产品或者服务?你具有足够的财经资源、技能、人手和业务关系吗?找错潜在销售客户——你没有必要在那些没有决策能力的人身上浪费你的时间。 (4)尽量用足线管政策。政府部门有很多鼓励创业的政策,是对大学生创业的鼓励和支持,创业时一定要注意“用足”这些政策,如免税优惠、在某地注册企业可享受比其他地区更优惠的税率等。这些政策可大大减少创业初期的成本,使创业风险大为降低。 (5)经商之道,以计为首。所有商业经营活动,如果从表面上来看,好像是一种仅仅同物质打交道的经营活动,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今天的"食脑时代"里,商业经营活动实质上已经变成了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智力角逐,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智力游戏",是人与人之间的谋略大比试。因此,正如古代军事家所说的"用兵之道,以计为首"一样,经商之道也应该以计为首。面对空前惨烈的市场竞争,你想要找准自己的立足点和切入点、站稳脚跟、生存下来、谋取利益、发展壮大,那么,就必须首先考虑如何运用自己的商业智慧制定全面系统的、可执行的、可操作的和切实有效的经营策略和实施方案,以便确保每战必捷,战无不胜。 (6)决策问题。决策失误时,不要对失误过于敏感,你的失误会带来直接后果,如发错货可能致使一个客户立刻与你断绝关系。作为企业家,冒风险时,要谨而慎之。如果出现失误,不要过于敏感。接受事实,从中吸取教训。 (7)不要被胜利冲昏头脑。你第一步的成功全靠你的创意好、时机合适、运气不错和良好的业务关系。不过,这一切随时都可能离你而去。因此,不要太过自信,投入过量的资金,使自己陷入泥沼之中。 大学生创业是自己的事,又不仅仅是自己的事。父母对创业观念如何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选择。大部分学生生长在普通家庭,为上大学家里已经拿出为数不少的一笔学费,如果要创业,需要再投入一笔启动资金,这对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大部分父母希望孩子毕业后能找到一个稳定的工作,他们要么强烈反对孩子的选择,要么用担忧的眼神“拷问”孩子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需要家人投资的大学生也会犹豫反思,那些希望家里资金支持的学生更会一筹莫展。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导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根基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断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根基利率根基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供给的创业领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领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缔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履行)。 7、创新人才培植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出色企图”、科教结合协同育人举动企图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导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植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导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导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钻研法子、学科前沿、创业根基、就业创业领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导部工程钻研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企图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革新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钻研、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植企图,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载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剂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领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订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继续帮扶、全程领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供给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沛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根基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领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目前,本市在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上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培训指导中心主任付慕文提示广大有创业愿望的青年朋友,一定要关心政策、了解政策并用好政策。 一个如果是需要参加创业培训,可以享受免费的创业培训的帮助;另外,在创办企业的初期可以享受税费减免的一些相关政策,如在三年内可以享受免交证照类、管理类、登记类等一些行政类税收费;当创业者在遇到资金困难的时候可以申请政府的小担保贷款,现在的小担保贷款政策是大学毕业生可以享受不超过十万元的政府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最近我们准备进一步提高小额贷款的额度,降低门槛,同时,在创办企业初期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或者是减免。 另外,本市共青团组织为扶助广大青年创业,在2009年6月成立了天津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他们主要是为符合条件的青年提供无抵押无利息无担保的“三无”小额贷款,目前提供的额度是6至8万元。 天津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副秘书长闫丛曦介绍说:“我们的申请条件是首先是要取得了一个营业执照的实体企业,具有天津市的常住户口,年龄在18—45周岁,没有犯罪记录,银行信用良好,满足这些条件的都可以向我们基金会来提出一个贷款的申请,另外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创业者,我们会和银行来对接还有融资公司,来通过这样的平台帮他们获得更多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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