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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在入学报名之前,小孩子的户口在所购房产上就可以了,对于落户年限是没有要求的。根据今年海珠区小学招生政策是,适龄儿童须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户主须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接收。同一户址、同一房产原则上只在对口学校对应安排1个学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如该住宅单元原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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