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咨询范围 表格下载 联系我们
政策法规
我和前妻已离婚,房子给了前妻,但我的户口没有迁走,现在前妻强制把我的户口迁出

居转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左边法律右边意见】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受赠房屋为出售人家庭唯一的住房,并且原购房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已经赠与的房屋现在拆迁,补偿安置后的房屋再次出售和赠与得到住房情况一样

13671738356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上一篇:上海婴儿户口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哪些资料?
下一篇:父亲上海户口,孩子可以迁过来吗

返回
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