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家属或者邻居应当向婴儿的永久居住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落户口需要的证件:1、婴儿出生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